学院各班级:
经过广泛征集、设计和修改完善,2014年5月,鲤城团区委发布了以砖红色主色调构成Q版小鲤鱼卡通形象作为鲤城青年形象标识。为纪念五四运动96周年暨建团93周年,更好的展示鲤城青年魅力,扩大对外影响力,进一步宣传“阿鲤”形象,加强青年对鲤城这座古城的认识,共青团鲤城区委员会、鲤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鲤城区作家协会、鲤城区美术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鲤城青年形象“阿鲤”短文及绘画作品征集活动。现将具体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作品征集时间
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。
二、主办单位
共青团鲤城区委员会、鲤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三、协办单位
鲤城区作家协会、鲤城区美术家协会
四、征文要求
1、内容:紧扣鲤城青年卡通形象“阿鲤”,自拟题目,选取一个侧面或角度,结合鲤城名胜古迹、历史文化内涵、非物质文化遗产、海上丝绸之路、美食休闲、人文精神等进行创作。文章题目自拟,必须原创,主题鲜明、内容清新、健康向上。
2、体裁:文体不限,小说、散文不超过3000字,诗歌不超过30行。
3、各基层团(工)委、各中小学少先队大队至少报送1篇征文。
五、绘画作品要求
1、内容:通过绘画表现手法,结合鲤城青年卡通形象“阿鲤”,反映泉州美食休闲、历史文化、风土人情和青少年生态环保行动、志愿服务等内容,多角度、多视角展现泉州魅力和鲤城青少年风采。
2、形式和规格:绘画类作品形式包括素描、水粉画、漫画、简笔画、速写、水彩画、电子绘画等。规格不限。
3、在作品背面用铅笔详细注明作品名称,简单描述创作意图。
六、投稿方式
征文作品一律采用电子版投稿。绘画作品可采用电子版、纸质版投稿。参赛作品应写清作者姓名、作品体裁、工作学习单位、联系电话。鲤城团区委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和出版权,文责自负,稿件不退。
七、投稿地址
鲤城团区委办公室(联系电话:0595-22355916,邮箱:lctw916@163.com,地址:庄府巷24号鲤城区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110室)。
八、作品评选与展示
1、作品评选: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委会,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评选。
2、奖项设置:
(1)文章类
一等奖:1名,颁发获奖证书,每人奖金2000元。
二等奖:2名,颁发获奖证书,每人奖金1000元。
三等奖:3名,颁发获奖证书,每人奖金800元。
优秀奖:5名,颁发获奖证书,每人奖金500元。
(2)绘画类
一等奖:1名,颁发获奖证书,每人奖金2000元。
二等奖:2名,颁发获奖证书,每人奖金1000元。
三等奖:3名,颁发获奖证书,每人奖金800元。
3、获奖名单及获奖作品将在《刺桐》上刊登。
附件:
鲤城青年卡通形象标识“阿鲤”简介.doc
共青团鲤城区委员会 鲤城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15年4月21日